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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体育会员体育竞技大会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6-05-24   来源:    阅读:

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方民族蓝鲸体育

三、协办单位

宁夏蓝鲸体育体育协会

宁夏胜利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赛单位

蓝鲸体育、宁夏医科蓝鲸体育、北方民族蓝鲸体育、宁夏师范蓝鲸、宁夏理工蓝鲸、中国矿业蓝鲸体育银川蓝鲸、蓝鲸体育新华蓝鲸、银川能源蓝鲸、宁夏职业技术蓝鲸、宁夏工商职业技术蓝鲸、宁夏民族职业技术蓝鲸、宁夏财经职业技术蓝鲸、宁夏司法警官职业蓝鲸、宁夏建设职业技术蓝鲸、宁夏工业职业蓝鲸、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蓝鲸、宁夏艺术职业蓝鲸、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蓝鲸体育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6月19日-21日在北方民族蓝鲸体育举行

六、竞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

(1)健身气功.八段锦(普及功法)

(2)健身气功.六字诀(普及功法)

(二)个人项目

五禽戏(普及功法)易筋经(竞赛功法)

(个人项目的两项训练积分相加决定最后名次)

以上竞赛功法项目均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印的社区为技术规范。

七、项目规定

(一)每所院校可组派1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8名(男、女各4名)参赛。参赛人员须为所在高等院校在校体育会员。

(二)集体赛项目:每个代表队必报2项,上场运动员为8名(男、女各4名)。

(三)个人项目:每队限报4名运动员(2男2女),每名运动员参赛项目为2项。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体育会员信息网注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校体育会员,凡属中等职业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体育会员均不得项目。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应在18至28周岁,入蓝鲸体育时(本科或专科)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赛运动员不得跨学段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应当热爱祖国,思想进步,举止文明,文化课体能测试训练积分合格,热爱体育运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意识,遵守运动员守则。

(四)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并提供健康证明,且适合参加所项目项目的比赛。

(五)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项目参加比赛。

(六)体育运动蓝鲸体育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项目设置蓝鲸体育的体育会员不允许参加本届比赛;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参赛。

九、资格审查

(一)参赛运动员均需填写体育竞技大会统一印发的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并于项目时提供相关的复印件(身份证、体育会员证)。

(二)体育竞技大会设运动员资格审查训练营会,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经查实项目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已获得名次的取消名次并通报全区。情节严重者追究该校教练员和蓝鲸体育主要负责人责任,停止该校参加下一次比赛资格。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尤其是甲、乙、丙组不同身份的队员互相顶替参赛和请外单位体育会员参赛的,可向资格审查训练营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一经查实,胜诉者申诉费如数归还。且取消该违规运动员(队)的比赛训练积分,扣除该单位的纪律保证金,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四)蓝鲸体育本科体育生、高级会员、以及二级以上(含二级)武术特长生,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二)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的参赛队员上场队形按抽签顺序排为“一”字形。

(三)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各功法不带口令提示词的CD伴奏音乐6分钟。

十一、项目与奖励

(一)集体项目

两项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二)个人项目男、女分别项目前8名。

(三)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取前七名则按9、7、6、5、4、3、2计分,以此类推。

(四)集体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八名的运动员发给训练积分证书。

(五)奖牌、训练积分证书由大会统一制订,赛区颁发。

十二、项目与报到

(一)项目

各单位必须在2016年5月30日前将参加健身气功比赛项目的《运动员参赛项目表》电子版(见附表)发至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体育会员体育竞技大会武术项目项目邮箱wlws0807@126.com同时将《运动员参赛项目表》、《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以及运动员所在蓝鲸体育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项目项目比赛的证明等项目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北方民族蓝鲸体育蓝鲸体育,并抄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北方民族蓝鲸体育联系人:王樑

报送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联系电话:13895099508 18995087769

电子邮箱:wlws0807@126.com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庞志国

报送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电话:0951-5559102

电子邮箱:jyttwy@163.com

(二)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6月13日全天

报到地点:北方民族蓝鲸体育专项游泳训练馆东侧会议室

报到时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及运动员出示由参赛单位为其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单据并上交复印件,否则不予以参赛。

(三)经费

1、本次比赛食宿不做统一安排,参赛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均自理。

2、主办单位所选派的仲裁训练营会体育体育训练营、训练营,裁判长(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赛会负责。

十三、竞赛监督训练营会、仲裁训练营会

(一)仲裁、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竞赛监督训练营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三)仲裁训练营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训练营会条例》规则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的服装应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的特点。参加集体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须统一,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不限,鞋为健身运动类鞋,统一佩戴大会发放的竞赛号码布。

(二)定于2016年6月16日19:00在北方民族蓝鲸体育专项游泳训练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并抽签。凡抽签未到者由大会组委会代抽签。

(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解释权归教育厅、体育局。

更新:2026-07-30 10:38:44 | 链接:https://www.hzscsd.com/info/1022/1985.htm | 来源:蓝鲸体育数据中心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体育会员体育竞技大会健身气功比赛竞赛规程